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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岁的许冉,在病床上不甘不愿的咽下最后一口气,外人眼中花团锦簇的富家千金,死时却无一亲人在身边。

她爱之如命的,那对八岁的双胞胎侄子,正开开心心的玩游戏。

所谓和她相亲相爱的龙凤胎兄长,两口子正在饭局上和众人谈笑风生,妙语连珠,诙谐幽默。

而她的父母,则开心的逗弄着她大哥大嫂的二胎女儿。

呵呵,这就是所谓的家人,在她没有了任何利用价值之后,被弃若敝履。

此刻她无比庆幸,前几日委托律师把她的全部身家一分为二,一半送去了养老院,一半送去了儿童福利院。

许冉默默的飘着,看着,身体轻盈的不得了,原来死后真的可以飘着走呢,怪不得都叫阿飘。

她继续飘着,看尽人间百态。

对着浩瀚的星空,她发誓一样的说出心愿,“如果有来生,我一定只善待自己,至于其他人,是死是活,是人是鬼,都TM与我无关。”

太憋屈了,乳腺癌患者许冉,公元2022年,卒。

她虚无缥缈的身体,像荧光一样,一点点闪亮,然后消失。

我是承上启下,穿越必备的分割线。

许冉冉睁开双眼,面无表情的盯着贴满报纸的顶棚,她的内芯,是叫做许冉的那个人。

许冉坐起来,借着窗外明亮的月光,下炕把一个搪瓷杯拿起来,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缸凉水。

这艹蛋的人生啊,真的让她生无可恋。

她的确希望还有来生,但并不想穿到与她不相干的人身上。

这个许冉冉,是七零年初,下乡到辽省骆县凤镇共青村的知青,当时小姑娘才十六岁。

七七年高考的时候,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,再后来嫁人生子,平平淡淡的人生,实在乏善可陈。

在脑海中完整的浏览完她的一生,许冉不明白,为何会重生在她身上,难道是因为名字相似?

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,一般穿到原主身上,不是应该只有原主目前的记忆吗?

为什么她居然有原主一生的记忆?想的脑壳疼,也没想出个所以然。

许冉决定不再想了,她看了一眼桌上的台历,七二年五月一号。

也就是说,原主已经下乡两年了,她还得再熬五年,才可以参加高考返城,那时她都二十三了。

欲哭无泪啊,许冉长长的叹了口气。

是不是老天看她上一世过得太富裕,把她送来这个年代,她觉得只用一个字,就可以总结出这个时代的特色。

来,大家一起念:起一翁。

她自小便娇养长大,不知道这般艰苦的环境,她能否撑得住。

“冉冉,你怎么还不睡啊?”她旁边的一个女知青,叫做黄梅的,睡眼惺忪的起床,裹了大衣去外面上厕所。

“马上就睡了。”许冉被自己口中发出的声音吓了一跳,软软糯糯的,柔的不像话。

许冉冉是沪市下乡知青,那边的小姑娘,一口吴侬软语,的确好听的很。

许冉是个爽利大气的北方美女,个子高挑,足有一米七二,身材热辣。

而这个许冉冉,好像只有一六二的身高,在她眼里,是个妥妥的小矮星人。

不过,既来之,则安之。

换一个人生,换一种活法,再活一世,她绝对不要再委屈自己。

从此之后,她就是许冉冉了。

许冉冉认命的爬上大通炕,准备睡觉。

两条长长的麻花辫比她先到炕沿。

她摸着头发,咦,原主这发质,还真不是一般的好,这个年代,能养出一头秀发委实不易。

不过这么长的头发,不觉得累赘么?

如果是她,可不会留这么长,洗起来麻烦,风干起来还慢,又没有吹风机,就是给自己找罪受。

不行,哪天得去理发馆,给它剪掉一部分。

黄梅携着一股寒气跑了进来,“外面要冷死了,冻骨头,这几天咋又开始冷了,冉冉睡了吗?”

“快睡了。”她笑嘻嘻的回答。

黄梅在她身边躺下,捏了捏她的脸颊,“你说你这个小东西,天天下地也晒不黑,真是羡慕死个人的。”

许冉冉摸摸脸,其实皮肤还是有些粗糙,不晓得有什么好羡慕的。

“快睡吧,明天不是还要去镇上买擦脸油吗?

早点起来,可以跟牛车走,就不用走路了,不然你又得喊累。”黄梅给她掖了掖被角,叮嘱道。

“好的,晚安。”许冉冉习惯的道声晚安。

黄梅愣了一下,随即笑道,“晚安。”

一边还在心里嘀咕,“这大城市来的小姑娘,就是洋气,还晚安呢。”

她打个哈欠,翻转身,很快睡着了。

许冉冉睁着两只毛嘟嘟的大眼,听着此起彼伏,时大时小的鼾声,毫无睡意。

她们这个屋子,不算太大,四个人勉勉强强挤得下,旁边屋里也有四个女知青,其中两个来自沪市。

许冉冉和她们的关系不好也不坏,唯一走得比较近的,就是睡在她旁边的黄梅。

这个来自齐市的姑娘,膀大腰圆的,很是护着许冉冉这个小妹妹,平时下地干活的时候,也对她多有照顾。

至于男知青,则有十一个,住在前院,更是挤得很。

还好有一个男知青,在共青农场做小学老师,直接住在学校里,不然的话,估计会更挤。

许冉冉梳理着原主的记忆,慢慢有了睡意,她捂住嘴唇,秀气的打了个哈欠,闭上眼睛。

好像有一件什么事情,是原主执意想记住的,到底是什么呢?

就在似睡非睡中,她蓦地张大眼睛,等等,那个住在学校的男知青,在原主的记忆中,他是自鲨的。

后来,一直很多年之后,原主才确定,那个男知青,应该是患了抑郁症。

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,他看起来对每个人都温和有礼,其实,又何尝不是一种另类的冷漠疏离。

这是原主藏在记忆深处的一个人,在原主的记忆里,对他的印象深刻至极,也好极。

七二年的五月一号,就是今晚,就在今晚。

那时,这些知青们都去看过,不过原主记忆中,他的面容已经模糊。

只记得他很俊美,记得他被血染透的衣服,记得他那双好看又苍白的裸足,以及流到宿舍门外的血迹。

这个男知青去了之后,许冉冉做了任课老师,一直到参加高考返城,几乎再没下地劳动过。

那时候,原主还为他偷偷的哭过好几回,这算是少女的初恋,还是暗恋呢?

许冉冉的心剧烈跳动起来。

如果她去救了他,那是不是之后的五年,她就要一直下地劳动呢?再无做任课老师的可能性。

这一世,她只想善待自己,至于别人,还是算了,就装作不知道吧。

而且现在这个年代,抑郁症是很难治愈的。

这次救了他,能保证下次他不再自鲨吗?

心里有一个小人儿在骂她,“如此漠视生命,跟杀人凶手有何区别?”

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。”她默默反驳,顺手把脑袋蒙上。

救,还是不救?

那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。

好吧,她实在做不到袖手旁观,漠然视之。

她过不了那一关,那个关卡,叫做良心。

许冉冉翻来覆去半晌,认命又烦躁的抓了抓头发,掀开被子,利索的穿好衣服,蹬上小棉鞋。

她摸索着去原主的箱子里找到一卷绷带,顺便把所有的钱票和为数不多的一小包红糖,揣进兜里。

如果他还没有开始,或者是原主的记忆出现偏差,那是最好的。

但是,谨慎起见,她还是要做一些急救准备。

前世侄子的学校里,还有社区,都发过一些急救手册,当时她看的很是认真仔细,如今却希望,不要用到这些急救知识。

许冉冉找到手电筒,轻手轻脚的打开门出去。

辨别了一下方向,疯了一般向着农场子弟小学狂奔而去。

“那个谁,你不要死,拜托你,不要死。”

许冉冉内心祈祷着,既愧疚又后悔。

如果因为她那点可耻的想法,从而赔上一条人命,恐怕以后的日子,她终日都会良心难安。

她飞快的奔跑,这个时候,她恨不得有一双飞毛腿。

她认命了,刻在骨子里的教养和善良是难以改变的,她不想变。

但是这一世,她的善良也一定要有底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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